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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ducts售電側放開后市場主體與法律關系的變更
售電側放開后電力行業的主體
電力體制改革前,電力行業主要由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用戶等主要主體構成。電力體制改革之后,由于政策驅動使發售電市場放開,形成多買多賣的市場形態,社會資本的售電主體逐步進入電力行業,并根據體量或垂直整合了增量配網的管理,使得市場的主體形態不斷增多。售電側放開后電力行業的主體包括發電商、供電商、售電商、配電商、用電人、電力交易機構、電網建設投資商、電網運維服務商、輸電商、保底供應商、輔助服務商等。
售電側放開后電網企業法律定位及業務模式的影響
法律定位
電網企業指擁有輸電網、配電網運營權(包括地方電力公司、夏售縣供電公司),承擔其供電營業區保底供電服務的企業,履行確保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服務等用電的基本責任。當售電公司終止經營或無力提供售電服務時,電網企業在保障電網安全、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供電的前提下,按照規定的程序、內容、質量要求向相關用戶供電,并向不參與市場交易的工商業用戶和無議價能力用戶供電,按照政府規定收費。若營業區內社會資本投資的配電公司無法履行責任時,由政府其他電網企業代為履行。
電網企業對供電營業區內的各類用戶提供電力普遍服務,保障基本供電;無歧視地向市場主體及其用戶提供報裝、計量、抄表、維修、收費等各類供電服務;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向市場主體提供輸配電服務,公開輸配電網絡的可用容量和實際使用容量等信息;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定收購分布式電源發電;受委托承擔供電營業區內的有關電力統計工作。
電網企業按規定向交易主體收取輸配電費用(含線損和交義補貼),代國家收取政府性基金;按照交易中心出具的結算依據,承擔市場主體的電費結算責任,保障交易電費資金安全。
售電側放開對電網企業業務模式的影響
售電側放開后對電網企業經營模式帶來了重要的影響,部分業務會發生重大變化。
1.提供電力普遍服務,保障基本供電的對象、內容有所拓展,難度更大、要求更高。
2.無歧視地向市場主體提供各類供電服務。
3.提供保底供電服務,這是隨改革新增的法定義務,啟動保底服務必須以保障電網安全、不影響其他用戶正常供電為前提。保底服務必須的內容包括售電和配電服務兩方而,當原售電公司(配電公司)退出時,由電網企業履行強制締約義務,無條件自動地即時保底供電(配電),保底供電的電價政策與電網企業自有用戶相同,長遠來說應建立合理的電價政策來疏導或者通過市場化機制解決。
4.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包括公平開放輸配電網,為市場交易主體提供安全、可靠、、經濟的輸配電服務;提供公平介入電網服務;電網企業與其他配網企業相互有公平開放、公平介入的義務;無歧視地向售電公司及其用戶提供各類供電服務。
5.保障優先購電、優先發電。
6.收購分布式電源發電,電網企業與分布式電源發電的用戶從原本的供用電合同關系轉型成為購售電合同+供用電合同關系。
7.受委托承擔供電營業區內的有關電力統計工作。